公民的居住权
黄海英;
摘要(Abstract):
居住权源于罗马法,后为德、法等欧洲国家所承袭。最近我国物权法草案提出建立居住权制度,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。文章拟从居住权历史源流、法律特性、发展趋势入手,主张我国物权法应设立居住权制度。
关键词(KeyWords): 居住权;用益权;人役权;物权法立法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作者(Author): 黄海英;
Email:
DOI:
参考文献(References):
- ①所谓人役权,是指为特定人的利益而利用他人所有之物的权利,或者说是以他人的物供自己使用和收益的权利。
- ②彼得罗.彭梵德:《罗马法教科书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,1991年版,第257页。
- ③无夫权婚姻不再以家庭利益为基础,而以男女双方本人利益为依据。生子、继嗣降为次要地位。丈夫对妻无所谓“夫权”,妻没有服从丈夫的义务,夫妻财产各自独立,妻的财产不论婚前婚后所得一律属自己所有。
- ④王泽鉴:《民法物权》第2册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,第73页
- [1]江平,米健.罗马法基础[M].北京: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,1991.
- [2]周楠.罗马法原论[M].北京:商务出版社,1994.
- [3]米健译.民法大全、学说会纂、用益权[N].北京:法律出版社,1999.
- [4]江平,刘智慧.确立中国居住权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[M].北京:清华大学出版社,2003.
- [5]李京法.居住权的基本问题探讨[M].北京:清华大学出版社,2003.
- [6]钱明星.关于在我国物权法中设置居住权的几个问题[J].中国法学,2001(5).
- [7]王利明.物权法(修订本)[M].北京: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,2003.
- [8]屈茂辉.论人役权的现代意义[J].金陵法律评论,2002.